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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网监司司长谈《电子商务法》实施

http://www.dsblog.net 2019-01-29 10:39:58

  开栏的话

  近几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已经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规范发展的实际需要与法律法规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亟待通过电子商务立法来解决。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电子商务法》,该部法律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电子商务法》赋予了市场监管部门电子商务监管重任,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电子商务监管执法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指出,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是顺应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新形势、实现依法治网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需要,更是履行电子商务监管职责、维护电子商务秩序的有力抓手。

  全面学习和准确掌握法律,是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基础和必然要求。从即日起,本版开设《〈电子商务法〉与网络交易监管》专栏,集中反映系统干部结合网络交易监管实践深入学习《电子商务法》以及适用相关规定破解网络交易监管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管网,提升监管效能的思考。

  在立法争论、诉求协调、舆论热议的百转千回之后,罕历四次审议,2018年8月31日《电子商务法》最终获得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习近平互联网法治思想和治网方略,必须从更高的格局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的重要意义。我们看到,在《电子商务法》第六章关于法律责任的15条规定当中,有7条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有5条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实施。可以说,《电子商务法》赋予了市场监管部门电子商务监管重任,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电子商务监管执法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实施好《电子商务法》是顺应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新形势,实现依法治网的必然要求;是保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需要;也是得以全面履行电子商务监管职责,维护电子商务秩序的有力抓手。


  制定《电子商务法》的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单独立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在交易规模和用户数量增速、业态维度丰富与创新等方面引领全球电子商务风潮。2017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电子商务已经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随着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规范发展的实际需要与法律法规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比如,法律体系和商业规则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交易环境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交易安全难保障等。在世界第一大电子商务市场中,传统法律无法应对和参照适用的新现象、新问题更加集中和突出,确有必要通过专门的法律去解决。比如,电子商务平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义务界限在哪里?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应该履行哪些特殊责任?电子商务合同基于电子化环境在成立生效与撤销方面究竟有何特殊性?凡此种种,就传统部门法而言,或因线上情景在线下缺乏对应存在而不能作扩大解释,或虽勉强适用但无法在整体法律规制中逻辑自洽。因此,上述问题均需要在电子商务领域制定专门法律予以具体框定,逐项厘清。

  回顾电子商务立法过程,域外经验典型者如1991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推出了《电子商务示范法案》;本土实践始于本世纪初,2004年就曾有国内一些学者推出《中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等法律建议案性质的民间版本。直到2013年全国人大正式将《电子商务法》列入立法计划,中国电子商务立法才得到国家立法机关的充分肯定和有序推进。但在近年加快制定过程中,政府部门和学界仍有不必专门进行电子商务立法的看法。这当然是完全可以并存的不同理解,但从国家更有效管理并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角度看,电子商务专门立法无疑是对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最现实的回应。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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