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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跃莱经销商被指虚假宣传 代理制度涉传销

http://www.dsblog.net 2019-07-22 10:28:08


  除了这些外,武汉跃莱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据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家住杭州的程明通过淘宝网在万载县佳仪美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佳仪美公司”)经营的网店上购买了“黄精玛咖饮”50盒,共计1.4万元。
  这款“黄精玛咖饮”是由武汉天天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天天好公司”)生产,为武汉跃莱兄弟公司,后者负责销售。
  按照原国家卫计委作出的《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附件规定,玛咖粉每天食用量≤25克,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但前述所提的“黄精玛咖饮” 每天食用限量未作标注,故法院认为,该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法院要求,佳仪美公司返还程明货款1.4万元。同时,程明退还给佳仪美公司所购“黄精玛咖饮”,佳仪美公司、跃莱公司、天天好公司支付程明赔偿金14万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武汉跃来、天天好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进行上诉,诉讼理由为“黄精玛咖饮”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程明不属于消费者,而以职业打假人身份借诉讼牟利。
  最终,二审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来源:中国食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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