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者吊销直销牌照 七部门开展保健食品整治
http://www.dsblog.net 2020-06-17 09:37:46
2020年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决定联合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通知》强调,将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根据《通知》,此次整治行动要求在2021年10月30日前,各地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根据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和监督抽检等情况,分别于2020年10月及2021年10月前后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调研指导,力争在2021年底之前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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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查处违规直销
此次《通知》中特别强调,将严厉查处传销与违规直销。此次行动将严格保健食品在直销市场的准入标准,对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直销企业依法查处,严重者可吊销直销经营许可。
《通知》显示,商务、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将按职责分工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以及传销犯罪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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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注册备案
《通知》中表明,将通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保健食品注册备案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序衔接,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
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此次行动将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
《通知》强调,严格执行注册审评“一次补正”制度。针对那些现行《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受理的在审保健食品,申请人可以主动撤回原注册申请,并允许再次按照新的注册要求重新申报。对于符合改革方向、质量安全功效有保障、具备生产条件可直接转化生产的,有限予以注册。
此外,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完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加快修订“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完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技术规范,全面禁止使用《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明令禁止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作为保健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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