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未经允许不得举办与直销有关的各项活动的通知
http://www.dsblog.net 2006-03-03 11:30:55
商办建函[2006]17号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学会、协会:
近期,我部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及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反映,一些单位和个人自称经商务部批准或授权、委托,对相关企业和人员开展直销培训活动。事实上,我部从未批准或授权、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直销培训。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第四十六条还针对违法培训行为,制定了明确的罚则。但是,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诈称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巧立名目,以培训、研讨、峰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违法开展直销培训,扰乱了直销培训秩序,败坏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为认真贯彻《直销管理条例》,维护法规的严肃性,确保直销业健康规范发展,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单位和个人所利用,现要求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学会、协会,未经外资司、市场建设司和条法司共同委托,不得举办与直销有关的研讨、峰会、座谈等各种形式的活动。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学会、协会:
近期,我部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及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反映,一些单位和个人自称经商务部批准或授权、委托,对相关企业和人员开展直销培训活动。事实上,我部从未批准或授权、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直销培训。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第四十六条还针对违法培训行为,制定了明确的罚则。但是,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诈称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巧立名目,以培训、研讨、峰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违法开展直销培训,扰乱了直销培训秩序,败坏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为认真贯彻《直销管理条例》,维护法规的严肃性,确保直销业健康规范发展,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单位和个人所利用,现要求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学会、协会,未经外资司、市场建设司和条法司共同委托,不得举办与直销有关的研讨、峰会、座谈等各种形式的活动。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
1
>>
来源:商务部
相关报道
- 和治友德|处暑养生指南:三大养生巧过三关
- 圃美多集团加速中国本土化研发与定制供给
- 三八妇乐抗衰老再生医学分享会在福州落幕
- 金木:规范宣传行为 严守线上分享合规底线
- 社区轻创 三生社区健康服务正迎来最好的时代
dsblog.net推荐
- ·山东益宝斩获"年度品牌影响力企业"
- ·宝健30周年精英游即将梦幻启程
- ·无限极中式延衰方案再获国际学界认可
- ·完美荟新固发防脱洗发露新品上市
- ·荣格最新产品大全发布
- ·福能源好医生固正大同国医馆正式开业
- ·和治友德荣登“中国创新品牌500强”
- ·太阳神38周年庆暨市场发展规划会落幕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