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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25所有直销政策与打传法规一次看全

http://www.dsblog.net 2025-05-12 11:27:33

 

关于直销企业重大变更事项范围的复函

商消费司函[2020]136号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
  你局市监价监竞争(司)函[2022]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直销企业重大变更事项范围函复如下:
  《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直销企业有关《条例》第八条所列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条例》第八条所列举的申请成为直销企业需提交材料中,未明确提及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名称、股东持股比例等事项。另外,《商务部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6]115号)中第八项明确“直销企业的投资者、股权、注册资本、直销员计酬制度、市场计划报告书等事项发生变更,须符合《条例》规定,并报商务部批准”。其中未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分支机构名称变更、股东持股比例变化等事项。
  特此函复。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
2022年3月22日

 

  在该复函中,商务部消费促进司明确表示:直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分支机构名称变更、股东持股比例变化等事项,不属于直销企业重大变更事项范围。

 

  
  直接与打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共10件,按时间排序如下:

 

 

  1. 有3个中央国家机构、5个部委参与了这10件遏制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的直接相关法规及规定。
  2. 3个中央国家机构分别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中《禁止传销条例》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 5个部委分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作为直销市场行为监管与传销违法行为查处的最高行政执法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参与了10件法规规定中的7件;公安部参与了其中2件;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参与了1件规定的制订发布。
  4. 直销立法后,与打传有关的最早法规文件是2005年8月23日,由国务院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虽然《禁止传销条例》的文件编号是国务院令第444号,晚于《直销管理条例》(文件编号是国务院令第443号)出台,但《禁止传销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施行时间《直销管理条例》早了一个月。
  5. 直接要求打击整治传销违法行为的文件最晚出现于2019年5月6日,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传销重点城市、重点地区打击整治工作的通知》。从此,无论是市场监管总局还是公安部,均没有公开发布过要求直接打击整治传销违法行为的文件或规定。
  6. 在市场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制订发布的7项法规文件中,有两份文件把“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一同列入:一个是2009年4月13日发布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一份是2011年3月9日发布的《2011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关于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共六部分,第5部分对规范直销发展作出了具体的指导要求,这是市场监管总局(工商总局)惟一对直销行业规范发展作出具体指导的意见性文件。

来源:本质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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