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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直销普法活动 雅芳的社会责任跑到

http://www.dsblog.net 2011-09-28 10:15:22

2006年末,由全国普法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联合主办的“《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全面启动,其目的就是在《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两部法规,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形成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良好社会氛围,是建立和谐社会而进行的一次全民普法活动。
直销普法知识竞赛的推出对我国直销市场经营环境的进一步规范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也得到了广大直销企业、直销员和社会各阶层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参与知识竞赛的答卷如同雪片一样纷纷汇集到组委会,并在全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反响。
从2007年2月1日开始,我有幸应直销普法组委会的邀请参加了对所有答题试卷的审阅考核工作。一个多星期以来,一张张珍贵的答卷从我们每一位考核工作人员的面前流过;从安利公司对活动的组织有序,到完美公司的全体总动员,读玫琳凯公司的清晰答题,看工商基层管理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几十万份直销普法答卷如同几十万支火炬在中国市场的大潮中闪闪发光,构建起了新时期中国直销市场和谐发展的新篇章。
但是,在几十万份直销普法答卷中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直被誉为中国直销企业典范的雅芳公司却一张答卷都没有见到,这对我们所有参与答卷审阅考核的工作人员来说着实划上了一个巨大的问号?
难道这次参与直销普法活动组委会的各部司局资格不够高,难道组委会成员中没有直接管理外资企业的主管部门,难道雅芳公司的基层直销普法工作已经达到了如火纯青的程度;这一连串的疑问不得不让我们这些关注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的朋友们另眼相看! 
由于中国直销发展的特殊历史原因,雅芳公司在中国直销行业一直是被政府所公认的楷模和标兵,其在直销转型中所采用的店铺销售模式被中国政府认可,因此就有了第一个开展直销试点的雅芳公司,第一个获得直销经营资格牌照的雅芳公司,第一个直销销售领域全部覆盖中国市场的雅芳公司,一顶顶桂冠也让雅芳公司在中国直销市场占尽了风光和美誉度;同时,也为雅芳公司在中国直销市场经营中抢占先机创造了条件。
据2007年01月19日《新快报》报道:目前,在已经获得直销牌照的14家企业中,只有雅芳正式开展了直销员招募工作,目前登记在册的直销员已超过35万人。同时,据雅芳公司2007年2月7日宣布,该公司2006年第四季度总营收较上年同期增长了9%;其中该公司在中国取得的营收增长了28%(按当地货币计算增长24%),这反映了该公司直销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作为一个优秀的企业公民,在努力提升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更要关注于社会效益,这也是政府、直销企业、直销员和广大消费者对雅芳公司寄语的厚望。
但是,雅芳公司自从被政府职能部门推到了直销企业典范的宝座上后,其在市场经营中所体现的某些楷模风范就一直被直销业界所质疑;雅芳公司直销试点所取得的经验至今还在云山雾照之中,对一些社会性的直销理论研讨与交流活动雅芳公司也是退避三舍,就连这次政府职能部门和媒体组织的直销普法活动雅芳公司也是视而不见,雅芳公司这些林林总总的社会表现不得不令直销业界的朋友们猜测和思考,雅芳公司的社会责任究竟跑到哪里去了?
特别是雅芳公司获得第一个直销牌照后,其在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迅速发展成为中国直销企业的最大销售体系35万人,这种超常速度发展的结果不能不让动荡中的中国直销业界刮目相看。无怪乎有些媒体评论报道也纷纷进言,例如《17人培训11.4万人 雅芳如此培训算不算违规?》等,雅芳公司这种快速发展直销队伍的质量令直销业界同仁堪忧!
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个细胞,要时时刻刻地想着自己在社会中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每一个企业公民的自觉行动和参与意识;一花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这次由多家政府职能部门和媒体共同开展的直销普法知识竞赛可以说是对我国直销企业法制教育工作的一次大检验,也是考验直销企业社会责任的一块试金石,在政府和直销业界同仁的期望中雅芳公司不至于只是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吧? 
中国古代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中有一句名言值得我们很好的深思:“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我国直销市场的变革中,企业的社会责任依然是重如泰山!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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