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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非法集资案89名被告获刑 涉案12亿元

http://www.dsblog.net 2013-11-29 09:39:00

宣判现场

 

宣判现场

 

  今天上午,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对被告人苏某等47案8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一审宣判,分别对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八年及以下不等的判决。
  “东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共有47案,被告人多达89人,法院经审理认定的犯罪数额达12亿元。除主犯刘迪等由聊城法院审理外,市北法院审理的各被告人系以部门负责人、业务员身份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案在侦查阶段登记的投资人达7000人,投资人受利益驱使,将多年积蓄“投资”到“齐能化工”等公司,最终大多血本无归,损失惨重。
  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7月份开始,刘迪与刘潮山(已去世)等人先后成立青岛东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鑫汇股权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及青岛分公司、天津润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青岛分公司、青岛中融合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发(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家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港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

来源: 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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