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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保健日”话保健品 市场乱象何时终结

http://www.dsblog.net 2015-10-13 10:14:50


  多重原因导致市场失范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到了目前保健品市场的一种局面:
  市场规范失序,出现了“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局面。一些保健品企业诚信经营挣不到钱,失信企业反而占较大市场份额。
  假冒伪劣保健品为何受到不法商贩追捧?答案只有一个——暴利。
  “这些假冒保健品基本都是小作坊造出来的,每一粒的成本最多也就几毛钱,然后经过手工包装,以每瓶40元至60元的价格销往全国各地。这些假冒保健品经过各层经销商最后卖到顾客手上,每瓶是580元。从几毛钱成本到580元售价,这里面的利润比贩卖毒品还高。”广东省一名保健品经销商陈峰(化名)说。
  刘俊海说,一些保健品生产销售企业铤而走险,原因在于“失信成本低,失信收益高”。
  记者注意到,关于假冒伪劣保健品,媒体曝光不少,但制售行为依旧,也有不少公众依然上当受骗。为什么?
  朱毅的答案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经济条件的改善,养生成了生活中的重要内容。消费决定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保健品行业于是如日中天。部分消费者过度追捧保健品,存在养生保健有捷径的心态,有愿意接受虚假宣传的心理土壤。
  “另一方面,监管也存在问题和漏洞。假冒伪劣保健品无论是在社会心理还是社会监管方面,都打了‘擦边球’,利用人们心理进行宣传的手段‘炉火纯青’。”朱毅说。
  此外,刘俊海说,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造成了“为了追回一只鸡杀掉一头牛”的怪现象。
  对此,承办过多起此类案件的卫生法专家卓小勤律师对记者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般都没有拿发票,很难保留证据;而且假冒伪劣保健品的销售方式类似“传销”“直销”,消费者很难找到证人;另外,假冒伪劣保健品造成的不良后果与产品的因果关系认定也比较困难。


  监管高要求依赖严格执法
  终止保健品的乱象,很多民众寄希望于升级改版的食品安全法。
  在刘俊海看来,新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措施,应该会对保健品市场产生震慑作用。
  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品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关键还在于执行。
  “新法对保健品最严的监管在于广告宣传方面,对于明星代言,不准声明功效、治疗功能等,可以说在这些方面堵住了漏洞。”朱毅说。
  对于新食品安全法中“审批和备案双轨”,朱毅希望能做到“事前事后不松懈”,相关部门对于获得批号的保健品继续实行严格监管。如此执行到位,方能产生比较好的结果。如若执行不力,则又可能给一些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
  “‘备案制’的实施,相当于降低了保健品的准入门槛,有利于一些新企业抢滩市场,能够拉动保健品行业发展新产品和确实有技术含量的产品,给予他们更快、更方便的准入机制。”朱毅说,不过,这也将给监管部门带来更大的考验。
  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看来,落实新法最棘手的问题是,安全监管队伍存在“缺人、缺物、缺财、缺技术”的现状,尤其是在一些基层,食药监部门刚刚建立,缺乏专业全面的培训,查处假冒伪劣保健品的难度比较大。
  “另外,对于保健品的作用界定困难。如果管严则容易管死,如果不管则容易出现夸大宣传情况。所以,如何掌握监管的度,既不否认其作用,又不夸大宣传,这个比较困难。”郑风田说,对于广告宣传如何不留死角将成为监管难点。
  对此,朱毅认为,在国家层面,针对保健品的监管应该“该放就放,该管要管,该出手时要出手”。“法律的权威只有在一次又一次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过程中才能树立起威信,才得起到防患于未然的震慑作用。关键在于执行力。”朱毅说。
  此外,刘俊海建议,行业协会应严格自律,不要再容忍行业内的潜规则。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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