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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中国工商总局“打传规直”十年坎坷历程

http://www.dsblog.net 2015-11-04 15:31:03

2014年10月,第六届苏鲁豫皖四省周边地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议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


  自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以来,我国禁止传销工作步入法治轨道。10年来,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查处传销案件,全面推进禁止传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强化主体责任——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基本确立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每年都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列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总局定期与公安部进行会商,联合部署开展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各地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普遍建立并有效发挥作用。
  10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持续推动建立完善中央和地方层面的打击传销领导机制,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目前,全国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由政府或政法部门直接领导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地方政府领导,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工商、公安机关为主力,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综合整治格局基本确立。


  健全法律法规——打击传销法律保障逐步完善
  禁止传销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经过多年的立法工作和执法实践,继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又相继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文件,逐步建立了包括刑法、行政法、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等在内的禁止传销法律制度体系,逐步解决了法律适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问题,为禁止传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保持高压严打——传销活动蔓延势头基本遏制
  高压严打、查办案件是震慑犯罪的重要手段,是铲除传销的重要途径。在当前传销形势依然严峻的形势下,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厉打击,不给传销组织喘息的机会。
  自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整治行动,持续不断地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重点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的传销以及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有效遏制传销的扩散蔓延势头。目前,全国范围内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对传销、直销的区别认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和抵制传销的意识不断增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5年,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开展了以侦破传销网络犯罪为主要内容的“鲁剑”行动。2006年8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的建议,国务院下发了《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禁传销、保奥运”联合执法百日行动。2009年,为迎接国庆六十周年,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先后部署开展了“迎世博、禁传销”和“禁传销、保亚运”专项执法行动。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六部门联合开展全国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2年,全国公安、工商机关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二部委联合开展了“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专项行动,是历年来参与部门最多的一次打击传销行动。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和中央综治办又一起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行动。
  在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先后查处了世界通、客登庸、蝴蝶夫人、精彩生活、万家购物、幸福缘、中国明明商、军圣等一批传销大案要案。据统计,2005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21904件,案值62.38亿元,罚没金额9.9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251件、9668人,清查遣散传销人员260余万人次,有效遏制了传销发展蔓延的势头,沉重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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