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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7年十大诈骗重犯 e租宝丁宁居榜首

http://www.dsblog.net 2018-01-05 11:34:10

曾经,他们鲜衣怒马、挥金如土;
曾经,他们前呼后拥、风光无限;
其实,他们倚仗的却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最终,他们让无数人损失惨重,甚至倾家荡产。
如今,骗局戳穿,泡沫破灭,
2017年,这些诈骗重犯被绳之以法,锒铛入狱。


2017年度十大诈骗重犯

 


NO.1 丁宁
e租宝案主犯
“钰诚系”控制人
刑期:无期徒刑(二审)
罪名:集资诈骗罪等
涉案金额:762亿余元


  罪行:作为e租宝案主犯,丁宁无疑是2017年应被绳之以法的头号诈骗犯。毕竟,涉案金额高达762亿元的e租宝案,是我国迄今为止的非法集资第一大案。


  “1元起投,随时赎回,收益低风险”——e租宝这句宣传口号曾忽悠得无数人投入资金。其实,这就是一场庞氏骗局。
  e租宝对外宣称,其经营模式是由钰诚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只不过,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空手套白狼”,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符实。
  据统计,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e租宝案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累计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计598亿余元。至案发,尚有380亿余元未兑付。
  2017年11月29日,北京高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亿元。
  此外,丁宁的弟弟丁甸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敏等24人获刑15年至3年不等。目前,各地对于e租宝案仍在陆续跟进。

来源:经济犯罪侦查police、景德镇南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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