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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7年十大诈骗重犯 e租宝丁宁居榜首

http://www.dsblog.net 2018-01-05 11:34:10


NO.8 马少华
国宏基金案主犯
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控制人
刑期:尚未宣判(一审)
罪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涉案金额:23亿元


  罪行:相比一般的传销团伙,马少华的国宏系似乎更有“技术含量”,更具迷惑性。
  马少华,重庆万州人,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星”)控制人。请注意,这个东方财星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正规私募机构。
  马少华就是利用这个机构设下了一个局,其推出了国宏金桥基金和国宏众筹等私募产品,大肆吸纳资金。而这个局被贵州警方定性为涉嫌传销。
  经查,从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马少华等人以“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等项目名义收取入会费、发展会员。其成员拉新人入伙便可以“国宏金桥基金”一手3万元为基数获得8%的返利(即2400元),其上线会员也可获得2400元基础上10%的返利。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其投资的所谓实体项目基本没有形成真实产能并获得利润。公司的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实际上就是人头费。
  截至案发,国宏系共发展会员29449人,组织结构共41层,涉案金额23亿余元。
  2017年12月11日一15日,贵州省凯里市法院开庭审理国宏基金案,马少华等19人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NO.9 吴雄华
金海投资案主犯
金海投资、金海伟业控制人
刑期:无期徒刑(二审)
罪名:集资诈骗罪
涉案金额:14亿元


  罪行:第九号诈骗重犯是湖南人——“冷水江巨骗”吴雄华。
  其实,吴雄华的套路并不新鲜,就是简单粗暴的“高息诱惑”,但还是吸引了8000多人参与。
  经查,吴雄华与他人于1996年在湖南省冷水江市成立金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后变更为金海投资有限公司。2003年4月至2013年11月,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吴雄华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隐瞒真相,虚构公司盈利的假象,以13.2%至23%不等的年利息为诱饵,向8000余名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不仅在娄底非法集资,吴雄华还跑到长沙开拓市场。2006年8月,吴雄华在长沙芙蓉区注册成立湖南金海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同样手段,以13.12%至23%不等的年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6000余万元。
  据统计,2003年4月至2013年11月,吴雄华等人利用金海投资、金海伟业,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用于期货炒作等投资,造成巨额亏损。其中,吴雄华累计向8228人非法集资141608.5284万元,致使2946人未归还本金,实际诈骗23896.987792万元。
  2017年8月25日,娄底中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吴雄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朱晶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3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经济犯罪侦查police、景德镇南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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