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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7年度十大互联网传销犯罪案例

http://www.dsblog.net 2018-01-16 09:53:34


  案例五、云在指尖
  【案例简介】2015年4月,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咸宁地区涉嫌从事传销活动。咸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当事人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时给上线会员返还佣金,其经营活动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经查,2014年10月31日,当事人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运营上线。该商城是云在指尖公司自行开发的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利用微信进行推广,运行数据存储在阿里云公司服务器中。截至2016年2月2日,该商城在售商品16类6000多种,供货商150余家。在指尖网上商城规定,参与人员获得佣金的最低条件是必须在商城中累计消费满128元成为“指尖管家”。“指尖管家”可获得下线8层内人员以购物形式交费加入的报酬,要获得无限层的报酬必须提升会员级别。会员级别的晋升途径,一是增加累积消费金额,二是增加直接和间接发展的“指尖管家”数量。截至2016年2月,云在指尖网上商城浏览数达1.4295亿人次,关注人数达2476.08万人,人员层级总数为52层。用“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产品,在家里发链接,就能轻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的宣传语,诱惑了260万人,陷入微商传销骗局。


  【律师点评】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传销触角伸向移动终端,开始“微传销”时代。涉案金额达6.2亿元,会员260万人,遍及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社会影响很大。由于网络传销没有地域限制,涉案资金的关系错综复杂。“云在指尖”规定,会员每推荐一人成为“指尖管家”(第一代)时,可拿40%的利润。第一代管家推荐新管家(第二代)时,会员可分10%的利润。发展第三代至第五代,都可以提取10%的利润。按此模式,部分人员因发展下线获得返利金额达两百余万。2016年9月12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关于整顿新型多级分销欺诈行为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针对通过公众号利用微信关系链发展下线分销进行盈利或诱导用户关注、分享的行为,将对帐号采取限制功能、永久封号等处罚。可以说,网络的安全需要每一个人的保护,无论是个人还是第三方平台,都需要不断地进行改变。

来源:《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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