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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非法集资套路:高额返利、虚假宣传......

http://www.dsblog.net 2019-05-22 09:29:36


  收益率超6%要警醒
  5月17日,南宁一起非法集资案的受害者黄先生回忆说:“当初,集资者所谓的位于上林、柳州和北京的那些项目,我都没有亲自去看过,只看到该公司承诺的年息达36%~48%,心一动就投了30万元。案发后,我才发现那些所谓的项目一个都经不起推敲。”
  南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南宁打非办”)工作人员表示,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最常见的两种手段。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或创业创新等幌子,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入股等名义,骗取社会公众投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待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上述工作人员提醒投资者,要以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为参考,“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超过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另外,我国法律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这可以作为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有银行牌照才能吸收存款
  5月16日,南宁市民梁女士向记者讲述自己的遭遇,她是“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者。2015年初,她路过该公司位于南宁市鲁班路的营业点时,被业务员叫住了解“理财产品”。“我先投了1万元1月期,1个月后,本金和100元利息都按时回来了。2015年12月,我一次性投了15万元1年期,对方承诺15.8%的回报率,不想次年12月该公司就跑路了。”
  梁女士说,当时,她看到该公司注册资金上亿元,在南宁开了13家门店,且店里挂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执照、金融牌照等,便相信了。
  近日,记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金融服务(除国家专项规定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非融资性担保服务(除国家专项规定外)”。
  常年工作在打击非法集资第一线的张敏警官提醒说,现行的公司法规定,企业注册资本为认缴登记制,从某种角度来说,企业想写多少都可以,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营业执照如同一个人的身份证,有身份证并不代表他不会犯罪。另外,金融牌照有很多,不是都可以吸收存款的,只有银行牌照才可以吸收存款”。


  不要轻信宣传造势
  2018年初,南宁市民吴女士参加了一个网络平台公司的返利项目,她投入3800元,通过点击平台上的广告,每天获得数十元返利。她告诉记者,集资者还拿出某媒体对公司高管专访的版面,以彰显公司的实力,对方还要求她将每天的返利截图朋友圈。但是,2018年底,她本金还没回来,该公司就已跑路。后来,监管部门将该平台定性为非法,她才如梦初醒。
  南宁打非办的工作人员说,虚假宣传造势也是非法集资分子惯用的手段之一。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张敏警官说,一些不法分子还将造势的场所选在国宾馆,但国宾馆仅仅是宾馆,只提供场地,不代表政府部门审查,希望投资理财者擦亮眼。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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