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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非法传销的反对者;拿牌直销的修正者;中西文化的调和者;养生保健的融通者;天下文章的拿来者;微言大义的思考者;自强不息的实践者;万柜联盟的探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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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江西南昌太平洋直购网被控传销案专家论证会(6)

飞雁论坛——直销与传销 │ 2013-01-25 11:14:47

 

吴声:(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委员会秘书长)

 

 

关于罪与非罪我没有任何发言权。对于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必须引起我们重视。我印象特别深刻,08年我跟很多政府领导沟通的时候,他们经常问,你们挣钱吗?为什么扶持电商?哪来钱?为什么还在亏?对于新业态,都有逐步的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刚才陈老师讲去年11月11日光棍节一天网上销售191亿,就是事实。搁以前太忽悠了,但这就是事实。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重新颠覆了传统结构的商贸方式。这是很重要的前提。商业模式它从企业运营战略来讲,自己有自己的判断,为什么经销商到现在不挣钱?为什么在电子商务投资当中能融到几亿美金?为什么一下国际风险基金会投入十亿美元?实际是新兴经济本身的形态,拥有这么大的用户量,形成这么大的平台效应,未来很容易盈利,这是一个新的发展平台。

    

再比如电商品牌,品牌到一定程度有他的溢价。通过用户带来的重复购买力,产生盈利能力。所以网购的模式很多,我们现在也知道O2O,淘宝一开始C2C,京东和天猫是平台,凡客是品牌,亚马逊也是B2C,阿里巴巴提出C2B。我们觉得模式本身并不重要,包括太平洋直购是BMC,但我能够感觉到他有一些创新点。包括他在网络营销模式上,有一点借鉴以前互联网推广返利模型。这些创新点,是否能成为可验证的商业模式,需要时间检验。

    

我们经常说凡客从2007年到2012年,到现在都还没有盈利,京东从2004年到2012年也没有盈利,也是亏损。但是我们知道他会盈利。就像我们看到团购,最早开会的时候我就说,不看好团购。但团购作为一个营销模式的创新,我印象特别深,它一定会分化,一定会演进,到底变成垂直的B2C、还是大的平台标配,我们看到它有他的合理性,与社会化媒体兴起分不开。非常传统的营销模式,推动一定的人、一定量级,达成成本优化、效率提升,有了新浪微博、腾讯微博、腾讯空间、人人网、开心网社交网络以后,传播的形态反过来再重新定义,我们看到的团购的模式。

 

今天再讲微信、新浪微博的时候我们可能不知道,现在美团网的王兴最早做微博,但是被关掉了。但是今天,谁会关掉新浪微博呢?新兴的互联网交互方式,对我们既有管理方式、既有辩证论证、区分都提出了挑战,新的媒体跑在前边,我们监管滞后,他们做了之后,监管根据新的业态特点,相应的标准就好办了。等到人行、银联、商业银行做第三方支付,什么时候?但是今天支付宝是什么体量和影响?当时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支付、信用、物流,支付宝是有贡献的。

那么,怎样定义太平洋直购模式?我有几个基本判断:

    

1、对于网络销售,作为无店铺销售、作为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创新,本身就是一种不拘一格的事情,关键我们要看它与消费者关系,它与合作伙伴的关系?它在法律框架内能不能形成非常真实有效的交易?能不能创造消费者价值、客户价值和合作伙伴价值,包括渠道商价值?

    

2、如果它可能是一个相对比较合理的商业模式创新的话,这个过程中是不是有做的不对、不到位的地方,甚至错误的地方?但是我感觉到,有夸大宣传的。但是局部夸大宣传,与本身公司商业模式,不能完全混为一谈。前不久跟工商总局讨论,现在已经成为结论,过去四年经常遇到工商局处罚,异地经营快递点有没有办证?无证经营就罚款,北京市工商局领导,已经非常强烈地意识到,业务的飞速发展,按照传统工商局规定还有异地经营,但是后来为什么他不再罚?形势变化了。我们的传统管理跟不上信息社会交易工具发展的速度。我觉得整个国家、整个政策监管体系,对于新业态呵护、理解和支持,非常重要。今天我们会发现,在这个过程中,并不完全是白色,也不完全是黑色,有时候确实有点灰色,确实需要先行先试。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够创新,只允许他试对、不允许试错,我个人认为这是伪创新。

    

坦率讲,我们应该有趋势性的理解能力,有多少中国民营企业家经得起原罪?如果不趟出一条路,也许看不到三十年的辉煌,我们当年在评审江西慧谷基地的时候都是反对的,觉得这里边看不准,普遍引起争议。现在不同了。作为商业模式创新,不能够正确,必须从新的业态产业逻辑和规律,真正理解。

    

3、我们今天在看这样的模式创新背后,到底哪些是会形成产业促进的?哪些是会带来整体产业链价值变化的?还有重要的标志,在于真正重新定义他的商贸流通的方式,这个过程中本质性的结点,譬如说经营的主体,譬如经营客体、譬如整个盈利模式的构成、譬如渠道合作伙伴与他之间的关系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比如保证金在商业模式里边的定义,到底属于可支配,还不可支配?里边有些东西可能要由法律界专家来定义。为什么手机可以零元购?并不是手机不重要,是因为这个时代硬件就是依赖软件,“硬件”变得无足轻重。有时候“软件”也变得不重要,因为可以批量复制,“模式”变得最重要。但是我们很多人不知道,不能意识到这样的趋势,硬件不动摇,操作系统很重要。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发现套餐、零元、数据业务,数据无所谓、硬件无所谓,硬件从属软件开发过程中,软件也不重要就是服务,由服务本身“商业模式”息息相关,服务很重要吗?服务也不重要,数据很重要,大众点评网为什么现在做的好?这是全新的商业逻辑,在互联网领域跑的比较快,只不过在线上线下交互的时候,会出现混沌的印象,甚至容易顾此失彼。但是回到商业的起点我们去看,这个企业的方向,如果它真的一千万用户或者两千万用户,京东商城注册用户8100万,内部讨论最大的价值是八千万用户,其他都无所谓,也就是数据资产、数据价值变成一个公司最核心的价值。支付宝之所以强大,是因为有交易行为的记录。支付宝根据交易行为的记录,能够发布报告,化妆品消费的偏好度、地区消费排行榜。所以我们发现亚马逊一度落后于ebay,但是亚马逊现在是ebay两三倍,ebay有支付工具。2012年移动互联网ebay是电子商务第一名,商业就是这么奇怪。全球所有人说亚马逊远远超越ebay,ebay又弯道超越,云计算做的最好的不是Google、不是微软,是亚马逊,这个时代的玩法变了,我们看到网络零售的模型,网络营销的业态,这个过程中毫无疑问必然被大浪淘沙、鱼龙混杂,可能需要更加全新的能力、更加趋势性洞察的逻辑,更加互联网新经济规律,重新定义。

    

我并不是一定给出一个结论,说太平洋直购,一定合法或者非法。但是对新生事物,现在还看不准的事物,一定要慎重。特别是定罪这种严肃的后果严重的事。我感觉他肯定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太对,错误甚至局部也可能有犯罪的,总公司也搞不清楚,底下人无所谓,可能就会出些问题。但是,从商业模式创新来讲,轻易定义模式完全错或者完全对,都不可取。也许三年以后,我们会认为今天论证很可笑,这种电子商务的加速方式,会让在座的所有人瞠目结舌。我们也预测不到天猫加B2C,190亿,都以为不可能的。马云和王健林打赌,是非常可笑的伪问题,但是毕竟让传统的商业零售大佬,不得不面对。在网上、微博、网络很多人看作笑话,直接王健林判负数,传统的零售末路,传统商业依然是升级换代,更多的商业元素、社会力量、消费者形态和结构的变化正在反向定义很多看到的东西。

 

我在8月17号听到一件故事。一个60岁的老太给儿子打电话,说等会儿买,听说晚上更便宜。原来大家电,可以在晚上买,这都是一种创新啊。

 

我也是抛砖引玉,我希望我们对电子商务各种业态,更加深刻的理解,如果基于这样的理解,他就是目前被认为非法的,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能理解、也会支持它。到现在很多人说,你不是说团购?团购开始引进、开始标配,淘宝的聚划算,有的变成新的购物模型,58同城、赶集网,到底谁一定什么样,很多东西需要重新观察。

   

    

崔敏:指控他们社会危害性是什么?对什么人造成危害?

   

    

陈有西:指控传销罪两个社会危害性,第一个对社会秩序造成混乱影响,正常销售模式被他颠覆,市场秩序混乱,担心导致老百姓上访。第二个就是欺骗下级加盟者的保证金。在本案中都没有发生。

   

    

崔敏:他们本身有没有上访?

   

    

陈有西: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上访,相反很多人为唐庆南喊冤。开庭时,全国自发来了很多渠道商,有500多人,集中到南昌中级法院要求旁听开庭,法院同意进去近百人,然后派了两百多警察维持秩序,派了两百多警校生和其他机关干部到法庭占旁听位子。有三百多进不去旁听的渠道商,数天就一直在寒风中等在法院门外。我辩护时他们要鼓掌,法院有纪律警告,结果休庭出来他们都围着我感谢、围着我握手流泪,搞得维持程序的警察压力很大,我劝阻了他们。都是支持太平洋直购网,支持到这个程度。公安、检察的说法,是他们都是参与传销的,为了他们自己的钱才会这样。但事实真相是,他们根本不恨唐庆南和精彩公司,因为他们的保证金都在各人电子银行的账上,没有被唐庆南损害,相反是被南昌市公安局查封了11.6亿,流动结算的还有6亿,老百姓是非是清楚的。这是真相,所以百姓不恨唐庆南,反而指责办案的公安机关。法院开庭后,南昌法院的其他法官对律师说,我们都听明白了,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这根本不可能是传销犯罪。原来传言,这个案子南昌是准备12月28号判掉过年的,开庭辩论后,法院没有下判,很慎重。我提的重新鉴定和请示最高法院两个建议意见,他们都很重视。据说已经请示到最高法院刑庭。到目前为止,本案没有出现任何社会危害性。11亿多公安局冻着,6个亿现在还在运营,在公安监控下网上购物照常维持着,销售返利和保证金都还在支付。公司在深圳还有6亿房产,这个公司资产质量非常良好。根本不同于崩盘的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案件。

   

    

张泗汉:亏损13亿的审计结论显然是虚假不实的。

   

    

陈有西:亏损这样审计出来的:拿进来保证金13.7亿,实现销售和渠道商集群替换的保证金后,还给先交保证金和返利13.7亿,绝大多数就是保证金的结算真相,本来企业做账为“应收应付”,还掉保证金,企业减少总负债,这个账户科目,企业原来做账是对的。但是南昌一个审计事务所,按照公安局有罪推定的意见,一定要审出亏损来,就错误进行科目调整,将收进保证金不作为企业收入,归还保证金说成是“企业管理费开支”,这样就成了无进有出,凭空出现了13.7亿的“管理费”亏损,这不是那几个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真的不懂《会计法》和财务结算基本原理,而是听从了侦查意见,完全丧失了司法鉴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所以我们当庭申请法院,必须重新审计。

   

    

吴声:我基本认定他肯定不是传销。

   

    

陈有西:包括胡钢刚才讲,是不是构成其他罪,不是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我们今天主要论证解决这种BMC模式是不是传销问题。这个案子从社会危害性来看,目前无论秩序,还是所有保证金安全性,都没有发生危害后果。保证金都在消费者和渠道商自己电子银行结算户头里,买个杯子花5块钱,就可以从他的账上扣掉五块。没有人移用他的保证金。就是这样的模式。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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