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增加传销罪,看多少人头将落地?

我的日志 │ 2008-08-26 12:04:35

《刑法修正案(七)》的草案将传销罪的犯罪行为开始提前到组织、领导,并不需要等有了某种活动、获得非法所得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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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1:《禁止传销条例》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了对传销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对于组织、策划传销的将被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对比2: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的前提是扰乱市场秩序,而且必须有正常的经营活动,真实的商品、标的。而传销往往以拉人头、收入门费为主要谋利手段,并没有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具体文字:

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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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2条评论)
  • 谈笑 说:

    2008-08-27 09:22:43

    传销罪列入刑法,是否意味着,工商部门就不能再对企业或个人进行罚款?
  • 谈笑 说:

    2008-08-27 09:24:07

    抓可以,有证据就判刑,没证据就放人。不能再抓了来关着逼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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