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网上侵权盗版最高可罚10万

我的日志

2006年10月31日重庆晨报[@more@]

  本报讯(记者 赵君辉)在网上随意下载MP3、电影、软件的历史将成为过去。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我市将在2007年1月15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这次行动也是迄今为止我国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专项治理,网上侵权盗版,经济处罚最高可达10万,构成犯罪将判刑。

  我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点地区是主城9区和涪陵、万州。欢迎广大群众拨打电话67502723投诉,也可网上举报(www.cqppb.gov.cn)。

«上一篇:雅芳产品使用感受(七、八)内衣、保健食品系列   下一篇:重庆规定网站擅自转载私人博客文章属侵权»

评论(0) 点击次数(3406)
评论(共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登陆后可发表评论,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