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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问被判返还美乐家15万 能否一别两宽?

http://www.dsblog.net 2025-08-27 11:47:50


  两案获赔 原告均不满
  一、上海合同纠纷案
  美乐家诉毗堤服务部及天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24年7月15日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立案,并于2025年3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中,原告美乐家共提出三条诉讼请求:被告赔偿违反竞业条款造成的损失158余万元,被告返还违约后收到的服务费30余万元,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50余万元,共计索赔超过239万元。
  一审法院于2025年3月26日作出如下判决:被告毗堤服务部返还原告服务费152318.73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从一审判决结果来看,法院支持了双方服务协议的合法有效性,没有支持被告对原告涉传的指控,没有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违反竞业条款造成的损失,仅支持了被告酌情赔偿违约期间收到服务费的一半。该案详情请参见本站文章《美乐家服务协议暗藏竞业条款 直销商跳槽要赔偿?》。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判决,纷纷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于2025年5月27日立案,6月19日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8月26日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二、深圳不正当竞争案
  同时,美乐家还在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胥科和其经营的深圳市优勘生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该案于2024年12月9日立案,2025年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提出的具体诉求是: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虚假宣传以及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2.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合计100万元;3.判令两被告在指定网络平台连续七天刊登声明,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福田区法院认定:天问在部分网文中使用“M”一词指代某公司,从其发文习惯和语境中可以明确看出是指向美乐家公司;天问在部分网文中“暗示原告的收入计算方式存在暗门”“称其为原告取得的市场份额超过 70%以上”等没有确切证据,构成了商业诋毁。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被告天问需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5万元,并在相关造成侵权的网络平台连续刊登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
  此案判决后,美乐家曾一度提起上诉,后撤销了上诉,天问按照判决进行了公开发文道歉。该案详情请参见本站文章《美乐家诉天问深圳案结 轻罚5万道歉7天》。


  终审认定七大焦点
  本质视点在看过上海案二审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对下面几个焦点问题的性质进行了逐一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做出了最终判决。

 

  一、案涉《推广服务协议》是否有效?
  法院认为,案涉《推广服务协议》是美乐家公司与毗堤服务部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二、美乐家是否涉传?
  法院认定,对于毗堤服务部、天问提出的美乐家公司涉嫌非法传销的问题,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进行核查,认定并无证据证明美乐家公司存在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情况。


  三、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无效?
  毗堤服务部、天问主张案涉《推广服务协议》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竞业限制条款而无效。法院认为,案涉协议是平等商事主体之间订立的服务合同,并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毗堤服务部、天问主张案涉协议欠缺成立要件、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本质视点 作者:黄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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