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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印发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安主体责任合规指引

http://www.dsblog.net 2026-02-13 13:54:26


  (3)沟通及反馈制度。设立专属沟通渠道,及时回应主播疑问,收集建议优化管理流程。
  (4)违法行为处置制度。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违法行为处置制度,对发现的直播营销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5)食品选品管理制度(如提供食品直播选品服务的)。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事前食品选品管理制度。

  2.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1)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投入相应资源,落实直播食品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流程和程序,保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明确发布制度的部门作为制度执行落地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作为制度执行落地的首要责任人,鼓励纳入部门、个人绩效,确保制度的行之有效。

  (二)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
  1.人员要求。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征信及违法犯罪记录。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学历证明等。
  2.档案管理。“一人一档”建立直播营销人员信息档案,收集其身份信息、资质证明、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合作协议等内容,并核验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档案保存期限自合作终止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3.信息更新。直播营销人员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如联系方式、住址),书面或线上告知机构。机构及时完成档案更新,并同步告知合作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

  (三)直播营销人员的培训管理
  1.培训对象与频次
  (1)培训对象。所有合作的直播营销人员(含主播、助播等),覆盖新签约人员、在职人员及长期合作人员。
  (2)培训频次
  ①岗前培训。新签约直播营销人员在首次参与食品直播前,必须完成食品安全专项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②年度培训。所有在职及合作直播营销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系统性食品安全培训。
  ③专项培训。当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修订、监管部门发布新要求、出现典型违法案例或高风险食品销售旺季时,1个月内组织专项培训,确保人员及时掌握相关规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如重大食安事故案例)、业务拓展新品类(如特殊膳食食品)等情况,及时增设专项临时培训。
  ④重点培训。针对高风险食品类别、消费者投诉集中问题、典型违法案例等,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培训。

  2.培训实施与考核
  (1)培训方式
  ①线上培训。通过直播课程、录播视频、在线答题等形式,方便培训对象灵活安排时间学习,可借助直播平台内置培训模块或第三方学习平台开展。
  ②线下培训。针对核心管理人员、新入职人员开展集中授课、现场实操演练(如合格证明查验模拟、合规宣传话术模拟等),互动答疑等。
  ③专项辅导。对直播营销人员进行一对一话术指导,纠正违规表述,确保直播内容合规。
  (2)考核方式。采用线上答题+实操考核(如模拟查验合格证明、模拟直播宣传话术)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培训对象真正掌握知识和技能。理论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实操考核需达到无违规表述、操作流程规范的要求;考核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或重新培训,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或继续开展工作。将培训考核结果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绩效考核,对多次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岗位或终止合作(适用于合作直播营销人员)。

  3.培训内容
  (1)基础课程
  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与直播营销相关的条款,明确直播食品人员的法律责任,如禁止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功效等。讲解食品直播的特殊要求,包括食品资质审核、宣传规范、售后责任等。
  ②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常见食品分类及安全特性,如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生鲜食品的不同安全标准。食品标签标识解读,重点识别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许可证编号(SC证)、执行标准等关键信息,明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判定标准。食品储存、运输的基本安全要求,如冷链食品的温度控制标准,避免因储存不当导致食品变质。
  ③应急处理知识。收到用户反馈食品变质、过期、有异物等问题时,如何规范回应(先安抚、再核实、后处理)。
  ④食品安全舆情应对。直播中遇用户质疑食品安全性时,如何出示资质证明澄清,避免矛盾激化。
  (2)专项课程
  ①选品或合规及安全员专项。食品供应商资质审核实操、食品抽样检测流程、高风险食品(如生鲜、散装食品)风险识别技巧。选品时需核查的资质文件(商家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质检报告、检验合格证明等)。
  ②主播/助播专项。食品展示与演示规范,直播中展示食品需保持包装完好(开封后需注意卫生),试吃时需做好个人卫生(洗手、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禁止展示变质、感官异常(发霉、异味)的食品,直播经营的食品、展示内容、讲解内容、服装、道具、布景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话术安全红线:禁止使用治病、养生疗愈等医疗化宣传语,如吃XX能降血糖、XX食品可增强免疫力;不得夸大食品功效,如永不变质、零添加(需提供权威证明)。

  4.外部配合。配合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开展的培训检查工作,及时提供培训档案、考核记录等资料。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根据监管部门提出的培训改进建议,优化培训方案。

  (四)直播营销人员日常管理
  1.行为规范管理
  (1)与直播营销人员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约定禁止性行为(如销售禁止类食品、虚假宣传、隐瞒食品安全问题等)及违约责任。
  (2)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通过查看直播回放、监测直播内容等方式,监督直播营销人员的食品直播行为,重点排查宣传话术、食品展示等是否合规。
  (3)建立违法行为处置制度,对发现的直播营销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如销售过期食品、虚假宣传保健功能等),立即制止并暂停其参与食品直播活动,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解除合作等处置措施,并记录处置情况。
  (4)严禁组织、教唆、帮助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实施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为违法违规直播活动提供支持。

  2.合规监督与提醒
  (1)建立合规提醒机制,在直播营销人员参与食品直播前,通过书面通知、口头告知等方式,提醒其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重点强调禁止性要求。
  (2)定期与直播营销人员沟通,了解其在食品直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合规指导,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3)对有多次违规记录的直播营销人员,列入内部黑名单,不再与其合作开展食品直播业务。

  (五)选品与内容服务管理(若提供选品服务)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明确选品标准和规范,核验实际经营食品的经营者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相关许可或者备案、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记录备查。
  1.直播间运营者的选品管理
  (1)逐一审核商家提供的商家及食品资质文件、商家实际经营范围、经营许可或备案、食品价格和标签尤其是背标图片真实信息,对存疑的资质(如模糊的许可证、过期的检测报告)要求商家补充说明或重新提供。
  ①提前向商家明确要求,提供与食品生产经营类别相匹配的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许可证(含二维码可核验版本),特殊情况确需接收复印件的,由供货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②鼓励建立商家许可证查验台账,记录查验责任人、查验日期、食品批次、供货者名称等信息。
  ③查验许可证有效性:核对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确保查验时许可证处于有效状态,无过期、吊销、注销等情形。
  ④经营范围匹配性:确认许可证核定的生产经营范围,涵盖拟直播销售的食品类别(如销售预包装食品需对应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等具体范围,生产加工类食品需对应相应生产许可类别)。
  ⑤主体信息一致性:核对商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等信息,与供货者提供的营业执照、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一致,无伪造、变造、冒用他人许可证的情况。
  ⑥电子核验(如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官方查询平台等,扫描许可证二维码或录入许可证编号,核验许可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留存核验页面截图。
  (2)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下列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食品标签合规性审核
  ①预包装食品。需包含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贮存条件等,标签内容需清晰、无涂改,与实际食品一致。
  ②保健食品。额外核查蓝帽子标志、批准文号(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真伪)、保健功能宣称(需与批准内容一致,不得超出范围宣称“治疗疾病”等)。
  ③要求供应商提供近12个月内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食品质量检测报告。
  (4)特殊品类额外资质
  ①进口食品。需提供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文标签备案证明,核对标签上的“进口商/代理商名称地址”与检验检疫证明一致。
  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且仅能通过具备“特殊食品销售”资质的供应商采购。
  ③婴幼儿配方乳粉。需提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同时核验产品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
  (5)鼓励直播间运营者对所播食品进行试样,建立多维度的试样环节,确保所播食品的感官一致性与描述真实性。
  (6)资料保存记录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2.内容审核管理
  (1)建立健全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在每次食品直播电商活动前,将核验无误的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报送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
  (2)提供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不得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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