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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衣变种不断监管困难 打击网络传销难题

http://www.dsblog.net 2009-01-19 15:14:12

  1月15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又一个利用网络传销的美国EFT传销团伙被湖北孝感工商和警方破获,5人被判刑,4人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记者注意到,工商部门对美国EFT传销早在2003年就已开始查获,几年来,大庆、山西、浙江、吉林、云南、新疆、天津、四川等地工商连续不断地查获EFT传销案。但是,直到记者发稿前,在互联网上依然可以找到致力于传销的美国EFT网页。

  “拥有EFT是我们的福分,分享EFT是我们的缘分,最先进的产品,最超前的营销模式”、“EFT+你=成功!”“有时候一个人的改变往往就在一瞬间”、“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EFT是一个通往财富自由的大平台”……

  正是这种“大平台”把昔日躲在秘密出租房的传销窝点搬到了网络里,披上了“电子商务”等华丽的外衣。这不仅使一般民众很容易就陷入,而且给执法部门的查处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其服务器设在国外,执法部门采取“一截、一截”的办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全国工商共查处传销案件2393件,其中利用网络传销案占到一半以上,几乎涉及到每个省。“常常有丈夫拉着妻子、儿子带着老妈找工商人员帮助做思想工作,苦苦劝说自己的亲人能从传销的陷阱中脱离出来。”这位负责人希望媒体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网络传销的真面目。

  别被五花八门传销形式迷眼

  传销就像病毒一样,不断出现新的变种。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利用互联网传销,从操作形式上看,都有“包装”。一般以“网络直销”、“电子商务”、“网络经营”、“投资基金”等名义开展活动。有的是纯网络式,拉人加入、信息传递等,都在网上进行。有的是网络与传统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网络扩散,又落地推广。表面都和时髦的电子商务、网络创业挂钩。

  传销组织者一般使用境外服务器建网站,人员链、资金链、信息链等都在网络环境中。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谎称参加后可以短期内返还投资,得到高额利润,但前提是要求参加者先支付一定的钱。不同于传统传销的特点是直接利用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收缴费用、流转资金,不用现钱交易。培训人员,过去都是上大课,现在都在网上进行。

  从内容上看,有的是传销虚拟产品,有的是商品销售,都是骗局里的“道具”。目前已经揭露的“新智网”传销案,就是特殊的虚拟类产品传销。真面目没揭开前,“新智网”自称是新加坡成资集团旗下的网络营销公司,主营网络教学资源,包括电子书、视频资源、电视电话会议等。成为其会员,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订阅费”,并经会员推荐才能加入。根据发展的会员多少提取报酬。还宣称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推出每直接推荐1积分配送30股原始股,每完成8积分另配送5股等奖励措施,使得参与新智网人数迅速膨胀。

  宁波“新智网”传销团伙被端掉时涉案高达6000万元。能够获利的只是其骨干老会员,“高层管理者”获利,是由传销金字塔下的底层会员支撑着。新会员则血本无归,浙江的一位私营企业主就是其中一员。其通过近20年的投资办厂,积累了近千万元家产,加入“新智网”,投入了900万元,还说服同是老板的妹妹投入了1300万元。和数百名底层传销人员一样,她们所有的钱血本无归。

  这位负责人指出,工商部门的广泛宣传和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使人们对于传统的传销及变相传销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对于利用网络的传销,还认识不够,容易受骗。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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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独翅难飞 2009-01-19 17:46:28   投诉 支持(317)
    这位负责人指出,尽管利用网络传销的形式五花八门,但本质都是传销的一套,都有《禁止传销条例》中的禁止的“拉人头”、“收取高额入门费”、“团队计酬”等三种行为。 取得直销牌照的企业没有这三种行为吗?为什么可以在政府眼皮底下公开宣传呢? 把水搅浑的正是立法者和执法者自己。不要责怪老百姓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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