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直销修正议(5)——层次可放开
http://www.dsblog.net 2015-03-20 14:40:21
二○一○年五月七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86种经济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全文。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这里,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清晰地简化为:团队人数在30人以上,并且层级在三层以上。
实际情况是:所有拿牌公司都突破了上述立案标准,法律“名存实亡”。
客观而论,不论是单层次直销还是多层次直销,这都是企业的一种营销模式,以此类似的营销模式包括保险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管理架构等。
窃以为与其是让法律“名存实亡”,还不如直接取消对直销的层次限制。
<<
1
>>
来源:阿波罗飞雁博客 作者:李翔
相关报道
- 李翔:直销修正议(10)——行业快自律
- 李翔:直销修正议(9)——保证金改革
- 李翔:直销修正议(8)——会议备案制
- 李翔:直销修正议(7)——系统登记制
- 李翔:直销修正议(6)——酬金何须限
- 河东市场监管局深入直销企业开展专题培训


dsblog.net推荐
- ·如新ageLOC活颜倍弹紧塑霜9月上新
- ·福瑞达办女企业家沙龙
- ·和治友德连续三年冠名潮白湿地半马
- ·安然人参啤酒获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 ·安利助农项目结硕果
- ·宝健重拳出击整顿市场
- ·USANA葆婴解锁四川大学
- ·太阳神中医AI健康管理先锋训练营结束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