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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就一季度市场环境形势答记者问

http://www.dsblog.net 2018-05-03 09:38:02


  7.请您介绍一下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工作。
  答: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经营异常名录实有市场主体469万户,其中企业42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5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有3.17万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各部门,各部门按照《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的要求实施联合惩戒。已签署了34个联合惩戒备忘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合惩戒黑名单”公告栏,发布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其人员名单公告信息。累计限制法院系统“老赖”董监高任职总计25.68万人次。
  为了进一步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2018年3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任职资格限制的通知》,指导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限制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升级协同监管平台的功能,开展协同监管平台使用的培训,充分发挥协同监管平台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功能。构建完善联合惩戒应用反馈机制,促进联合惩戒措施落地落实。依法有序向平台型企业、行业协会等开放涉企信息,推进多元共治。


  8.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今年3月15日上线运行,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发挥了哪些实质性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将有哪些具体举措进一步维护广大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答: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3月15日上线运行,开发了在线消费纠纷处理、电子地图、大数据分析利用、智能辅助功能等多项功能,进一步充实、丰富、完善平台应用体系,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社会共治的理念,对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具有重要意义。平台支持网页、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及城市服务、支付宝小程序及城市服务等多种途径登录,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进行投诉举报,进一步畅通了消费者诉求渠道。2018年一季度平台共接收消费者投诉48.27万件、举报5.01万件,共53.28万件。仅3月15日上线当日即接收消费诉求16929件,同比增长22.4%,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网络购物领域存在的问题,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尽早出台;加大对《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二是督促电商平台加强自律,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鼓励和引导电商平台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率。三是指导各地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抽检力度,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加大对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四是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完善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功能,引导企业、电商平台成为消费纠纷在线解决企业。加强对12315数据分析应用,建立网购消费警示机制,推进消费投诉公开,加强消费教育引导。


  9.2017年12月29日,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列席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推动在全国范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请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营造是一个经年累积、久久为功的过程。下一步,从主体责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等多方面入手,推动消费环境社会共治。一是在建立责任清晰的主体责任机制方面,推动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制,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经营。二是在建立自我管理的行业自律机制方面,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推动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三是在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方面,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和社会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四是在建立高效便捷的政府监管机制方面,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渠道,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上的配合,强化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和消费维权信息共享。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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