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热点追踪研究③ | 拨云见日看“保健”
http://www.dsblog.net 2019-02-14 15:17:57
2.上市监管比较
各国对保健产品上市的管理模式、注册程序、申报材料和允许申报的保健功能等要求各有不同,总的来说可以将保健产品上市监管模式分成两类:注册审批制和备案制。注册审批制指企业的产品在上市前需向注册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并通过一系列审批后方可上市销售,对产品的安全性、含量标准、标签声明等上市前的材料要求比较严格。备案制指企业在产品上市前只需向相关部门提交注册备案资料,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过程即可上市销售。保健产品在各国申请上市时,还要注意各国对保健产品的重金属限量、杂质含量限制、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等的要求。
问题及危害
一、夸大宣传违规营销问题多
2018年2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明确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有关事项。其中一条是:未经人群食用评价的保健食品(营养素补充剂产品除外),应在标签、说明书“保健功能”项下标注“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具有×××的保健功能”。
有关调查显示,保健品市场近年来乱象丛生。这个行业长期以来重发展、轻规范,重创新、轻诚信,重效率、轻公平,重快捷、轻安全,所以导致了一些虚假广告,误导性宣传。部分企业抓住公众的认知误区,在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外包装、宣传资料、网页上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夸大保健效果,误导和欺骗消费者。造成一些消费者不能精准地识别适合自己的保健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甚至还有安全保障权。
通过网络搜索相关信息并梳理相关数据发现,近年来经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有9000多种,地方各级部门批准的各种“食字号”“健字号”等相关产品却高达5万种之多,而实际上地方机构并没有审批保健食品的权限。企业利用监管的漏洞,大肆生产销售概念模糊“保健品”。
来源:市场监管研究
相关报道
- 人民网:让保健品真正“助老”不“坑老”
- 以人参、西洋参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有了新规
- 进口保健食品政策利好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
- 保健品直销行业未来应如何规范发展?
- 辽宁:体检式帮扶 让保健食品企业高质量发展
- 且末县重点打击直企涉传、养老服务领域传销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dsblog.net推荐
- ·康宝莱两家实验室获认证
- ·长青中国为万亩丛林锦上添花
- ·荣格核心骨干培训会在山西顺利召开
- ·康婷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活动
- ·新时代健康中国志愿服务走进浙江
- ·胡国安新书首场签售会举行
- ·宇航人第九届沙棘植树节举行
- ·完美牌DHA藻油凝胶糖果新品上市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