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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印发整治违法直销专项行动方案通知

http://www.dsblog.net 2019-04-26 09:35:39

  省税务局负责依法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的偷漏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省广播电视局负责督促广播电视媒体加强广告发布审查工作,禁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协调广播电视媒体承担打击传销、违规直销公益宣传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协调通信企业发布公益宣传短信。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加大对化妆品、医疗器械行业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的查处。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负责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资金活动调查的协调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涉嫌传销可疑资金活动线索。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负责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做好涉案账户资金查询、冻结及重大案件的统一查处行动,积极排查和移送传销、违法直销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机制,加强协作。各地要不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增强整体合力。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要做好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的集中摸排、行政处理、案件查处、宣传教育等工作,其他部门要做好配合性工作。建立健全区域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对大要案件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加强流动人员管理、信息互通等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
  (三)打防结合,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建立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将查禁传销工作纳入各地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实现防控传销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态势。
  (四)完善预案,维护稳定。各地要及时依法处理发现传销和违法直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隐患或苗头,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各种方式应对、化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社会风险,防止扩大升级。协调、做好因传销和违法直销问题对社会治安、社会和谐、甚至国家政权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落实属地维稳责任,预防和处置辖区内传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暴力抗法事件等。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防范传销和违法直销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协调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重大案件查办等信息的报道力度,通过政策宣传、警示宣传、案例剖析和战果展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抵制违法直销的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革飞;联系电话:87263500,18502734712。

来源:湖北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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