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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中华养老院促进会”涉嫌网络传销

传销曝光

    近日来,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接到大量关于“中华养老院促进会”涉嫌网络传销的举报,联盟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调查。经调查发现,“中华养老院促进会”以“养老”、“致富”为噱头,实际运营过程是采用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拉人头、采用团队计酬方式而进行传销和非法集资的“馅饼计划”。

   
     运营该计划的是“中華養老院促進會投資有限公司”,打开其网站页面,发现网站大量粘贴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摘用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养老的讲话及国家政策,编织冠冕堂皇的理由,大量赘述关于养老的严峻形势,突出投资其传销骗局的机会性和可行性,目的在于诱使广大网友参与投资。


    据调查发现,“中华养老院促进会”宣称是民政部依法鼓励和扶持的项目,由中华养老院促进会主办,以倍增模式筹集资金建设养老院入股需要先投资6000元,宣称推荐2个人加入就回本,直接提成50%,间接提成33%。记者通过暗访该组织参与者,该名参与者给记者一个金字塔形式的图表描述说,其中A投入6000元,发展B和C两个下线,则能获得直推奖各3000元共计6000元,B和C若再发展D、E以及F、G下线,A还能得到间推奖各2000元共计8000元,加起来一共是1.4万元。也就是说,一推二,提成6000元,二推四,提成8000元,A将一局获得会员推广奖金1.4万元。出局后还可继续推广,系统会自动为A安排一个新点位,即便不能直接推广新股东,待推荐的股东完成一局,系统则将其自动排在A的下面,填补空位,A就会获得与上一局同样的奖励,依此类推。如果A再推广股东,奖金会更多。


     ——权威说法:


  黑龙江省打非办:具有传销性质的非法集资


  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杨洪军表示,从中华促进会推出的“中华养老院建设工程”股东投资方案来看,其具备非法集资特征。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采取“人传人”方式筹集资金;三是高额回报,以直接50%提成间接33%提成以及分红为诱饵,这种逐级拉下线提成形成金字塔结构,是典型的具有传销性质的非法集资行为。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极大。”杨洪军说,当前,非法集资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这种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极大的危害性,当参与者发现上当受骗时,损失已无法挽回。而在非法集资活动中,出资人的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集资资金大多也被挪作他用。因此,希望社会公众提高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不要参与非法集资。


  民政部门:中华养老院促进会为非法组织


  中华养老院宣传页上赫然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组织”字样。据省民政厅福利处张永元科长讲,《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目前还在全国人大修订和审议中,尚未正式出台。这个所谓中华养老院促进会是以打着建设养老机构的名义进行非法行为,达到自己的牟利目的。


  中华养老院全国建设工程资料中称,“该工程将在全国2862个县级以上单位建立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宾馆待遇的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的安度养老院各一座,预计一星级投资1000万,二星级投资3000万,三星级投资6000万,这样会给国家的财政造成很大的压力,中央决定人民的事情人民做,自主筹集。”


  省民政厅福利处张永元科长表示,国家是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等设施,但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流程走,首先要具备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社会福利批准机构证书以及营业场所房屋使用权和租赁权等手续,同时对床位还有严格要求。不具备合法手续,则没有兴办养老机构资质。中华养老院促进会在民政部门没有备案登记,属于非法组织。


  律师说法:中华养老院促进会构成非法集资


  黑龙江龙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中文指出,中华养老院促进会以筹建养老事业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已经构成非法集资行为。


  在“安度中华养老院哈尔滨筹建处”办公室内,记者发现一张贴在墙上的“规章制度”,下面公章名称为“哈尔滨万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记者询问筹建处相关人员后,得知筹建处负责人与“万科咨询公司”负责人是同一人。中华养老院促进会的养老院项目便是该公司引进、推广的。


  记者从哈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哈尔滨万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现经营地址与注册经营地址不符。该公司2012年4月19日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刁某,经营地点为哈市南岗区极乐街13号16栋7单元2层201室,经营范围为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安度中华养老院筹建处在省、哈尔滨市民政部门均无备案登记。


    反传销网说法:中华养老院促进会的运营行为构成传销


    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网创始人凌云先生指出,中华养老院促进会的运营行为构成了我国法律规定的传销三个特点:1、缴纳入门费用;2、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3、多层次团队计酬。


    凌云会长还向我们反映,目前该传销组织的投诉举报在我们反传销网上有很多,根据我们“打击网络传销网络检测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各地共有6000多人参与,主要集中在河南、重庆、北京、山东、山西、河北、广西、黑龙江、广东、江苏、辽宁、吉林、甘肃、湖南等地,几乎涵盖了全国三十多个省份。


    凌云会长给我们广大网友提醒说:当前广大群众对传销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很多群众只是单纯地从公司是否存在、是否卖产品、是否限制人身自由、是否发工资奖金,是否被打击曝光等等外在现象进行简单的判断。随着传销的变异和升级,传销公司或传销组织越来越会包装,有的甚至通过上央视做节目,找所谓法学专家进行论证,花钱找媒体进行大肆的正面报道。所以,本文提醒广大群众判断传销首先要查看其是否存在法人和责任人,第二看其主体的合法性和各项手续是否齐全,第三就是要从本质上把握其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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