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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领域商业诋毁行为如何规制?看专家怎么说

http://www.dsblog.net 2019-06-05 11:34:37

  电商领域的商业诋毁行为既是电商企业关注的痛点,也是电商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甚至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有些事件甚至引发舆情成为国际事件。近日,在中国市场监管报社和中国政法大学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电商领域商业诋毁行为规制研讨会上,来自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及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专家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法官,拼多多、百度、美团等企业的代表齐聚一堂,就电商领域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法律适用、社会共治等问题进行研讨,助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本报特将会议发言予以摘编,以飨读者。


  企业观点:

 

美团点评集团竞争法高级法务顾问 曾雄


  目前,电商领域商业诋毁的具体表现方式主要包括线上模式和线下模式,相比较而言,线上模式可用比较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或公证系统固定证据,举证相对容易;而线下模式商业诋毁行为往往是移动的,举证难度较大。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企业在维权过程中通常面临三个方面的困难:一是很难证明实际损失,即对竞争对手的商誉、名誉造成损失,商誉、名誉如何评估很难确定;二是很难获得及时、充分的救济;三是很难获得补偿,且补偿不好计算。
  企业通常通过民事诉讼维护企业商誉,但花费的时间较长。企业在商业诋毁案中,更关心企业的商誉,侵权人弥补损害时能向广大消费者道歉、承认错误更为重要,即看重精神方面的补偿,建议相关部门在此方面设立相应的制度和机制。

 

拼多多研究总监 杨海宁


  在电商领域,商业诋毁不是一个新的问题,但给快速发展的电商平台带来不少困扰。目前,拼多多遇到的商业诋毁大概有四种形式。一是通过掺假,在传播自身客观信息时故意掺杂对他人的不实描述。二是移花接木,在自媒体文章中较多见,如故意图文错配、错误使用商品抽检报告、扭曲专家意见与商品检验之间的关联等。三是假公济私,以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数据或者执法新闻为基础,进行新闻二次传播,其中有不实描述。四是以偏概全,将一些事实进行一些不公正、不准确、不全面的描述,故意夸大其中某方面的信息。
  互联网环境下的商业诋毁有三个特点,一是传播速度非常快,二是波及面广,三是行为隐蔽,诋毁通常会披着商品评价、消费者体验的外衣。此外,诋毁行为带来的损害非常直接,却很难建立直接因果关系,目前很多诋毁是打着买家秀、媒体评论的幌子,涉及消费者表达意见、媒体监督的权利,企业维权成本较高。
  对此,我们建议:一是扩大法律中商业诋毁行为的主体范围,参照德国、日本等国反不正当竞争的一些法律规定,将实施商业诋毁的主体扩大到所有行为人。二是无论主观故意还是过失,只要传播虚假不实的信息都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在认定商业诋毁行为时,“过失”算不算在“主观要件”内亟待明确。建议明确对他人造成实际损害的传播不实信息的“过失”行为,也构成违法。三是开展全国性专项治理行动,监管部门将商业诋毁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我们呼吁社会各界能关注商业诋毁,关注这些大规模舆论攻击的社会危害,以及更深层次电商行业的垄断问题。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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